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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初等一般行政類考試科目?

請問一下。

95年初考一般行政類是考這些嗎?1.國文(含測驗、作文、公文)2.公民(70%)與英文(30%)3.行政學大意4.行政法大意還是 法學大意究竟是行政法

還是法學大意。

搞不清楚
95年初等一般行政類考試科目(一)共同科目1.國文(測驗20%、作文60%、公文20%) 2.公民(70%)與英文(30%)-英文國中程度(二)專業科目1.行政學大意2.行政法大意-不是法學大意
考試院院會通過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修正案

各類科均考「公民與英文」

錄取人員不再體格檢查【2005/6/9更新】考選部提出之「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修正草案」

經考試院9日院會審議通過

考試類科由14類科修正為13類科

應試科目列考4科

包括「國文」、「公民與英文」及專業科目2科

錄取人員突破以往作法

不再實施體格檢查

將自明(95)年開始實施

是繼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恢復一試後

考選業務又一重大改革。

考選部長林嘉誠表示

基於考用配合

考試院93年8月修正職系說明書、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後

考選部即積極通盤檢討考試規則、考試類科、應試科目之修正事宜

經審慎研議

並邀集相關機關召開研商會議後報請考試院審議

考試院於5月16日召開審查會

將考試類科修正為一般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原住民族行政、教育行政、財稅行政、金融保險、統計、會計、經建行政、地政、圖書資訊管理及電子工程等13類科

以符用人機關之需求;應試科目配合考試院刪除「本國史地」之決議及行政院提升公務人員英語能力計畫

「公民與本國史地大意」修正為「公民與英文」

公民占70%

英文占30%

即各類科列考國文、公民與英文及專業科目2科

一般行政類科專業科目「行政法大意」修正為「法學大意」

「行政學大意」維持不變

增設之原住民族行政類科專業科目為「臺灣原住民族史大意」及「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二科

其他類科專業科目均予以維持。

考選部長林嘉誠同時表示

本考試錄取人員以往均須實施體格檢查

經檢討後

刪除考試階段體格檢查規定

錄取人員將不再往返醫院作體檢

將可充分維護應考人權益

彰顯政府人權立國之施政目標。

全案於考試規則修正發布後

將自95年本考試開始適用。


6/23考選部更新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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