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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算一下新制資遣費
今年3月工作到~10月底~總共7個多月接近八個月~~被資遣而且是當天被告知玩全沒提前
請問完全不告知的情況下~~以新制來算
我可以領到多少資遣費呢我底薪27000--中間有扣無薪假跟勞健保--實領約25000請幫忙計算一下~~~拜託很急
勞動基準法第2條(定義)本法用辭定義如左:(因條文多
只簡略相關條款)三、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四、平均工資:謂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工作未滿六個月者
謂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計算者
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
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
以百分之六十計。
新制依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二條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
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
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第二十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終止時
其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
未滿一年者
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依前項規定計算之資遣費
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三十日內發給。
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之勞工
其資遣費依同法規定發給。
98.3至98.10計算式為月平均工資X0.5X0.6727000X0.5X0.67=9045正確之月平均工資你只大約寫出
所以要看公司發薪之正確紀錄後
你再依此算式計算較準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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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110807349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